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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于洪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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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1.将普通高中毕业会考的组考权下放到学校。 2.将组织中学生参加国际数、理、化、生物、信息等奥林匹克竞赛活动的事务性工作交给局直属事业单位。 3.将组织实施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及毕业研究生就业指导的事务性工作交给局直属事业单位。 (二)划入的职能 1.原由省教育厅承担的普通初中毕业会考的组考职能。 2.原由市人事局承担的非教育系统国家公费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的审核报批职能。 3.原由市计划委员会承担的非师范类专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计划的宏观调控和指导职能。 4.原由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承担的中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职能。 5.原由省教育厅承担的普通高中毕业证书验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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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沈阳于洪区教育局
信息栏目: 信息简介 联系方式
单位电话: 024-25347078,024-25347178
单位地址: 沈大路8-3号
网页版本: 手机版 电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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